第三十一章 认识自己-《踏过岁月的爱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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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燕看过一篇真实故事,说的是有一个女子,陪老公开了公司。苦尽甘来时候,老公又找了情人。老公认错了,她想着报复老公,去舞厅勾引男人,跟不同男人睡觉,最后乏了男人,成了同性恋。孩子,跟了男人。这样的结局也不是王燕想要的。
这么折腾了一年多的时间后,王燕明白了一个道理:即使失去陈翔,也不能失去自我。不要因为陈翔的背叛,而自我毁灭。如果自己真的也拿偷情来报复他,那么陈翔会视自己一文不值,那种行为无疑“饮鸩止渴”于自己也毫无利益。
而且,王燕觉得,自己不能寻死。她为曾经有那样的念头,感到很蠢。毕竟,自己的父母,自己的孩子,还是需要自己的。在他们的世界里,自己很重要。
她还琢磨出一个奇怪的道理:这夫妻本就是半路相逢,错过没什么。只不过,在孩子的眼里,父母本就一体,是不该分离的。为着这个,她决定仍然跟陈翔过日子,这样,对荣荣来说,家还是完整的。她可以陈翔貌合神离,但,绝不能伤害了荣荣。她看过的不少心理故事中,因为父母离异有了心理病的例子很多。她觉得,作为人母,自己应该对荣荣负责。
王燕闲下来的时候,把自己走过的路统统回忆了一遍,从有记忆的童年开始,到毕业遇到陈翔,到婚后的种种生活。她发现,这里头,她确实如陈翔所说,也该负一定责任。譬如,她明明没钱的时候,她就不该同意陈翔给家里寄钱。这种自我牺牲,于明白的父母来说,是孝顺。于不明事理的父母来说,那是孩子们钱多得花不出去,理应给。显然,陈翔父母不属于明事理的那种。
不过,这次事情闹得大。王燕给陈翔父母打了电话,怪他们没教养好儿子,害自己受骗,她让陈翔父母给陈翔打电话,放自己走。陈翔父母知道儿媳妇要离婚也慌了,许诺说,“王燕,你千万别离婚。苦了孩子。我们再也不问你们要钱了。你们好好过日子,哪天你们有了,想给了再给。”
王燕觉得陈翔父母还是可取的,起码,他们意思到给孩子造成的麻烦了。父母也是人,也会犯错误,他们能从生活中学会总结就好。何况,陈翔的问题,主要还在于陈翔自己。
王燕心下领悟到这些后,他觉得陈翔跟不跟自己一起,其实不重要。重要的是,陈翔是不是一个有责任心的人。打也好,骂也好。起码,陈翔每次还愿意给她解释,还是尊重着自己的。陈翔周末不再加班了,晚上下班也及早回家陪荣荣。陈翔在努力弥补,在尽力做好他的责任。自己一味揪着他的小辫子不放的话,陈翔会由自责变成无所谓的。凡事有度。
陈翔呢? 通过这次事情,陈翔真实地认识到自己需要的,其实不是浮华,而是实实在在的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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