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·六-《遇蛇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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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即使被改了名,柳延也还是没心没肺的欢喜,他的脑子构造简单,想不了太复杂的事,这些年伊与他说起很多上辈子和上上辈子的事,沈清轩、季玖、柳延。那中间的爱恨情仇,求不得,柳延都不能理解。

    所以,在听完后,柳延非常简单的把自己上辈子和上上辈子划分成了两种人:好人,坏人。好人自然是沈清轩,他对伊墨好就是好人。坏人当然是季玖,还拿刀刺伊墨,何止是坏呢,在柳延脑子里,自己上辈子简直是十恶不赦了。至于季玖又吃了多少委屈,咽了多少血泪,柳延干脆就不想。他的天枰,倾斜的几乎能把天挑起来。

    每次看到伊墨摸着自己的朱砂痣,默默无语时,柳延就会想,这是坏季玖留下的。

    于是,在一个恰当的时机,他对自己朱砂痣的不满终于爆发,他把它挖了。

    现在“坏季玖”留下的东西没了,伊墨说要叫他沈清轩,柳延呵呵笑着,答应的满心欢喜,一边欢喜着一边还凑过去,不知羞耻的说:“那你该喜欢我了吧。”

    其实这一会沉默,伊墨已经反悔了,理由是沈清轩才没这么傻。却没想到他会这样问,顿时道:“我为什么‘该’喜欢你?”

    柳延理直气壮的说:“因为你叫我沈清轩啊,”瞪着大而圆的眼,他严肃的道:“所以你该喜欢我。”

    伊墨生生被这句话噎了一下,一时有些摸不著他的逻辑,竟然无语。

    柳延还在说:“你就是该喜欢我!”要不然换个名字有什么用?柳延认为,上上辈子的沈清轩也是自己,可他死了。但死了没关系,他可以将这份喜欢延续下去,可是伊墨嫌弃他是个傻子。

    柳延为这个问题苦恼了很久,很久都不知怎样才能让伊墨喜欢自己,哪怕自己傻。现在好了,伊墨轻易就把他的烦恼解决了,是啊,我可以叫沈清轩。

    我叫了沈清轩,你就要喜欢我,哪怕我傻,你也要喜欢。因为你喜欢沈清轩啊。

    所以你也要喜欢一个冠着沈清轩名字的傻子。

    名字本来就是个称呼,柳延根本不在意自己叫什么,沈清轩也罢柳延也好,都改不了他是个傻子的事实。反正他这辈子就是这样一个傻子,叫什么都改变不了傻子的本质。

    那么,叫什么对他而言都是没用的,但对伊墨有用。这就足够了。

    傻子乐呵呵的,带着长期被惯养出来的骄纵,很是跋扈的说:“伊墨就是要喜欢我。”说着又扑上去亲他的脸,惯用的手段。

    伊墨被亲的满脸湿漉漉,那感觉就像是被一只狗儿舔过一样,但是狗能踹开,柳延却不能踹。所以只好挡着脸,勉勉强强脱了困。

    他并未意识到,他开始拿傻子没辙。

    刚把面前的脸推开,柳延又贴到他耳畔去了,在连续不断的嚣张跋扈的“伊墨要喜欢我”的呼声之下,伊墨扛不住了,只好敷衍一句:“好。”

    柳延嘴里惯性的把“要喜欢我”四个字说完后呆在那里,而后猛的清醒,扑上去抱着他的脖子问:“真的真的?真的?”

    伊墨头疼的道:“嗯。”又说:“快睡吧。”这都折腾到什么时候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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